问题 | 积分落户加分证书有哪些 |
释义 | 2015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列为试点地区。通知称,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 法律分析 2015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试点地区。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通知称,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按照通知,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将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2016年,北京将实施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将出台实施居住证制度,落实积分落户政策,完善人口综合检测体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祥透露,北京的前提是控制人口规模,北京在居住证和积分制落户这方面门槛比较高,但高并不意味着不许进入。实际上,北京是要吸引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文化、科技等方面人才,这些高端人才北京仍然是欢迎的。 二、加分证书 关于初级职称高级工这两种证书加分满足三点: 第一点:证书的种类与所在社保单位的主营业一致。如:证书种类是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社保单位主营业务是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如果是教育房地产科技公司显示是匹配不上的。 第二点:所持有的证书工作岗位也必须是这个相关岗位。如: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应该是从事安防相关工作或楼宇管理你的劳动合同上却是销售或客服或管理岗位就不匹配。 第三点:证书不能是被取消的证书 关于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这四种证书需要满足四点: 除了以上三点还有社保费用第四点:所在单位的社保缴费不低于2300一个月而且是超过12个月的费用才能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 第四项:资格证书——紧缺工种导向分加分 1、申请人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其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所标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当年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职业(工种)名称一致,且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相符。 2、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用人单位,其主营业务应当与《目录》规定职业(工种)对应行业相符,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依据。 3、申请人本人应当提供《岗位承诺书》,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岗位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经核实后,可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确认积分。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确认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 如受理申请之日尚未公布当年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4、用人单位在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过程中,为申请职业(工种)积分而提供的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总结如下: 出来资格证书基本加分的初级职称、高级工三点要求;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四点要求外还有如下要求 1、证书使用期限:高于申报当前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证书紧缺程度加分对照:申请人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其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所标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当年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职业(工种)名称一致。是非常紧缺就是30分,是紧缺就是20分,是一般紧缺就是10分。如:智能楼宇证书目前已经是紧缺证书只能加上20分2017年还是非常紧缺证书可以加上30分的工种。 3、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对称行业应与证书对称行业一致: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依据。如: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对称行业是居民服务业,申报单位主营业对称行业酒店餐饮就不对称单位是餐饮行业证书是居民服务业不是一个行业。餐饮行业应该对称的证书是中式面点师茶艺师等证书。 4、单位开工作证明本人要承诺岗位证明:申请人本人应当提供《岗位承诺书》,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岗位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申请者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岗位说明也有有证书相关岗位说明还需要进一步用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03-02)\t第十一条\t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的实施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不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执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10-17)\t第二十八条\t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教育法(2021-04-29)\t第六十条\t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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