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房产税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没有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 5、租赁的房屋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6、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3份。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房产税的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在我国,目前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依照房屋原值征收,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各省、区、市规定。另外一种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征收,针对的是将房产出租的。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