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何办理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前往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之后,上传相关材料并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请。整个过程将在受理流程中进行。办理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当场或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需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办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办理机关 法律分析 一、如何办理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 1、申请:申请人需前往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之后,上传相关材料并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请。整个过程将在受理流程中进行。若原件预审或原件核验通过,申请人需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当场或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拨付公积金。 二、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 第三条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分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绵阳公积金提取办理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 身份证件:提取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以便确认身份信息; 2. 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提取人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联名卡,则需要提供该卡作为提取凭证; 3. 提取申请书:提取人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详细说明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信息; 4. 提取职工证明:提取人需要提供与提取有关的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5. 提取人本人签名:提取人需要本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提取意愿。 综上所述,以上五项材料是绵阳公积金提取办理所需的基本材料,提取人应当准备齐全,否则将无法成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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