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带什么资料
释义
    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的主旨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购房所需的资料和法律依据。购房合同、付款票据、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拆迁补偿合同等是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法律依据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根据这些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法律分析
    一、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带什么资料
    (一)凭商品房购房合同提供的资料:
    1、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付款票据原件;
    3、购房合同为配偶的提供婚姻证明
    (二)凭房屋所有权证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的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为配偶的提供婚姻证明
    (三)购买本地拆迁自住住房提供的资料:
    1、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协议)原件;
    2、补差的购房票据原件;
    3、住建部门出具的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原件(被拆迁房屋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四)购买本地单位集资住房及其它政策性住房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2、付款票据原件;
    3、婚姻证明原件(合同为配偶的提供)。
    (五)身份证原件
    二、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
    第三条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分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结语
    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包括购房合同、付款票据、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等。此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请您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所需资料,以便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