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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多久
释义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的开始起算日期为自建设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在于起算日期和期限不同,以及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保修期从竣工证书发放之日起计算,期限根据工程类型而定;缺陷责任期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保修期遵循《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责任期遵循《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法律分析
    一、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多久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予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二、缺陷责任期的开始起算日期为何时
    缺陷责任期的开始起算日期为自建设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如果未经验收发包单位已经擅自使用的,自该工程转移占有,即工程交付给发包单位之日起计算。
    三、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有什么区别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
    1.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保修期限不同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
    3.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结语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起算日期是自建设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与保修期相比,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和期限不同,且遵循的法律依据也不同。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而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也需要承担维修和鉴定费用。根据具体合同管理约定,缺陷责任期可以是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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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