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
释义 | 1、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 (2)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非法生产化妆品;未取得健康证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生产化妆品; 2、生产化妆品所需要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3、使用化妆品新原料(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生产化妆品,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即用于护发、养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防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 5、生产的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或生产的化妆品未经卫生质量检验; 6、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是指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而仍决意出售;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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