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健康怎么办 |
释义 |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合同; 2、可以在提出解除合同时,就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相关的损失,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租房合同好签不想租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签了不想租,一种按合同约定处理,承担违约金,另一种是与房东协商处理。可以找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损失比较小。在自己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并协助他寻求下家时,房东有义务减少自己的损失。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租出的房子甲醛超标怎么办 租赁房屋甲醛严重超标,对承租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有哪些合同解除权 一、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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