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天津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拆迁费,通常按厂房标准补偿。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一般包含: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无法搬迁的设备、设施,由购入收据,作折旧处理再作出补偿。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