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最高检民营企业能不诉则不诉”并非法律规定,而是检察机关在具体案件中的一种权衡考虑。在一些小规模案件中,尤其是涉及到民营企业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可能会选择不起诉。这是因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平衡。相比于决定立案审查的情形,一方面,不起诉能够缓解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微小的违法行为,过度执法可能会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以及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不诉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决策。同时,此种做法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公正、合法地处理相关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对于证据确凿、罪行明显但受害人已经谅解,或者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酌情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