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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票和打款账户不一致
释义
    发票税号与章号不一致
    销售方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上税号不一致,建议联系开票方确认具体,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CA证书、财税库银协议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涉及代码变更事宜,由税务机关商有关部门统一办理。因此,三证合一纳税人,加盖旧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有效。
    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
    一般来说,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必须是一致的。合同金额高出发票金额,涉嫌偷税漏税;合同金额低于发票金额,涉嫌虚开发票。若发生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确定。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应以实际金额为准。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到打款的账户,退到其他账户行不行?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可以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拨打电话投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唯一的目的。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我在消费时消费金额和卖方给我开具的发票金额不一致,并且发票金额和收据金额也不一致请问这是正常的情况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消费后经营者不给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法律不履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驾照和身份证号不一致
    可以向驾驶证车管所申请换领驾驶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税总函[2015]6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2015年10月1日改革启动以来,各级税务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改革顺利落实,取得良好效果。但改革涉及多部门间工作协调和信息系统互联,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三证合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后续税收管理任务的艰巨性,切实树立大局观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强化工作衔接,创新管理服务,扎实做好“三证合一”各项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现就税源管理有关调整完善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见附件),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三、各地应进一步做好税源分配预处理工作。各省税务机关获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信息后,应当在信息系统及时按户实现与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县(区)税务机关的关联归集,实现县(区)税务机关分配预处理,在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将其纳入税源户籍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在处理上述分配业务时,应做好人机结合,确定专人专岗,负责企业登记信息分配和确认工作。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存在争议,由其上一级税务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四、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CA证书、财税库银协议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涉及代码变更事宜,由税务机关商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五、对于纳税人的清税申请,省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扩大即时办结范围,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手续。
    
     该内容由 李乔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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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