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用人单位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协议》等约定文件,其中必须载明在中止期间,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在劳动者未被正式追究刑事责任前,不能简单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社保转出,但可根据公安、司法部门的证明材料办理封存操作。劳动者应征入伍时,也应当凭借当地武装部门提供的《入伍通知书》等材料,办理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 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