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但若拒绝理赔,则须提供合理的理由。被拒赔后,投保人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 2.《保险法》第六十六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请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 3.《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患者或者其代理人不服医疗机构的诊断或者治疗意见,有权向医疗机构要求出具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记录。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以证明自己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此外,投保人还可以依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向医疗机构要求出具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记录,以核实病历是否存在错误。若投保人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能力范围内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