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自己购买保险是否重复缴纳?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客购房屋保险可以有效保护其财产利益,但如果租房合同中已经包含房屋保险费用,则租客不应再重复缴纳。如果租客确实双重缴纳了保险费用,可以与房东协商退还多余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合同中已经包含了某项费用,则该费用不得再次要求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由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以外,不得由被保险人单独订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二条: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设施的使用和维修等内容,租赁期间由出租人承担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约定应由出租人承担的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 总之,租客应认真阅读租房合同,确保房屋保险费用是否已经包含在租金中。如果已经包含,则不应再次缴纳。如有争议,可以首先与房东协商,如果无法解决则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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