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1、首先需要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根据用途提供不同的住房公积金,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然后需要提取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并填写。探索,注意制作单位预约印鉴。确保有效性。 2、第二步,必须采用上述文件。申请和相应的证明资料,向原公积金开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3、第三步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个人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4、如果提供的文件不全,需要尽快申请补办;如果申请条件一致,个人情况正确,身份真实,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批准你的提取要求。 5,一般来说,在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在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会尽快通知。 6、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查你的申请,通过审查,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后,所申请的资金将纳入所提供的账户。然后去银行取银行卡领取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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