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债务处理 方法有: 1、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债务,个人清偿,其配偶对此没有责任偿还; 2、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等 夫妻共同债务 ,由双方共同清偿。就债务清偿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