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可以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的条件包括治安违法行为实施清楚、执法人员已经掌握了单位或者是公民确实违法了的证据、证据确凿后还作出的处罚是警告或者是责令违法者支付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不满足以上三种条件的,一般不会当场作出处罚的决定。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多长时间能做出 若行政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但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应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则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决定书交给违法行为人。 二、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首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次,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三、治安行政处罚罚款书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当场处罚与口头警告不同,虽然同处简易程序,但是是需要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的(一事四联),当场处罚决定书就是书面警告了,必须进行登记记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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