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海无房户认定标准是:无房户通常是指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拥有住房的家庭,包括没有自有住房、没有租赁住房、没有与他人共有住房等情况。上海市无房户的认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并根据当地的房屋政策和调控措施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采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廉租住房建设以配建为主。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保证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持续和稳定。依法做好拆迁管理工作。严格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