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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与拆迁房产权的关系需要具体情况分析,若拆迁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则不应当分割;若是在结婚后取得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则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拆迁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私有住房,拆迁房权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私有住房,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被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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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