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是否还能要求给抚养费
释义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一般是不能要求给抚养费。但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或上学而导致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一、如果要增加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增加抚养费以必要为限,主张增加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的原告应为子女个人。鉴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离婚后抚养子女的费用超出协议部分该如何办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费用超出协议部分的,直接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进行增加。法律规定,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人民法院对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三、如何在一个法律规定下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23: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