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三道红线政策出台时间 |
释义 | 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房地产三条红线的具体内容为: 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2、净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百; 3、现金短债比不小于一。 知识扩展: 根据房企‘踩线’的情况不同,还按照‘红、橙、黄、绿’这四档划分来控制有息负债的规模年增长速度。 1、红色档指的是三条红线全部“中招”,那么房企接下来不得增加有息负债; 2、橙色档是指达到两条红线的限制,其有息负债的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 3、黄色档指的是只“踩到”一条红线,那么,其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是不得超过10%的; 4、绿色档是全部的指标都达到了及格线,那么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也是不得超过15%的。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人们从已经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不难看出,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步步为营、多招密集连发的策略,说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明确且有决心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银行收紧房贷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会起到积极作用,进行利率优惠政策调整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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