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抽逃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注册资本认缴抽逃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公司法修改后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抽逃注册资本的,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