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按揭是否需要买卖合同? |
释义 | 以下情况之一,宅基地使用权在经过政府批准后将会被收回:1、为集体利益而建设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需要征用宅基地的;2、使用权人擅自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或私自改变宅基地的法定用途;3、因撤销、迁移等情况不再使用宅基地的;4、宅基地上的房子在主人去世后一直无人继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被征收宅基地未获得赔偿是否还有宅基地使用权? 征收宅基地使用权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被征收的宅基地没有得到补偿,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 征收宅基地使用权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征收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生效与等级对抗并存的形式。具体内容如下:1、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2、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那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3、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生效,因为作为不动产的住宅以登记作为物权变更的公示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乡村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会不会被冻结? 农村土地冻结是指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指什么? 宅基地土地的使用权指的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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