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警打人的举报方法主要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 交警打人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由公安纪检部门对涉案交警进行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2、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5、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6、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8、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等。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