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被撤销的情况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撤销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即由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后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撤销登记,依职权撤销则由登记机构在自我认定登记有误的前提下启动撤销登记。 法律分析 销行政行为可以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主动做出,也可以因行政相对人不服提出复议或诉讼请求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做出。不动产登记撤销因此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即由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后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撤销登记,依职权撤销则由登记机构在自我认定登记有误的前提下启动撤销登记。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被撤销的法律程序与要求 不动产登记被撤销的法律程序与要求通常涉及多个步骤和要素。首先,当发现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或违规情况时,相关当事人可以提起申请,要求撤销该不动产登记。接下来,法院或相关行政机关将进行审查,调查相关事实和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撤销的合法依据。在审查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登记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登记信息是否准确、登记是否涉及欺诈等因素。如果法院或行政机关最终认定撤销登记合理,将会发布正式决定,并要求相关机构执行撤销程序。此外,当事人还可能需要履行补正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以满足法律程序与要求。总之,不动产登记被撤销的法律程序与要求是确保合法登记和权益保护的重要环节。 结语 不动产登记的撤销程序及要求是确保合法登记和权益保护的重要环节。当发现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或违规情况时,相关当事人可以提起申请,要求撤销登记。法院或行政机关将进行审查,调查相关事实和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撤销的合法依据。审查过程中需要考虑登记程序是否合规、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涉及欺诈等因素。最终认定撤销合理后,发布正式决定,并要求相关机构执行撤销程序。当事人可能需要履行补正手续、提供证明文件等,以满足法律程序与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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