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单位让签离职单什么意思 |
释义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职没规定必须签离职单,如果内容违法你可以不签,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一、员工离职是否可以延缓发工资? 员工离职不可以延缓发工资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职结清工资的时间限制,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二、临时工辞职厂里不批怎么办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单位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只不过得不到经济补偿金。3、注意:辞职通知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自己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离职工资是否一次性结清 离职工资是一次性结清。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作,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即使支付;或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对用人单位处行政处罚。 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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