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行政起诉状副本(法院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2、证据材料(法院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3、原告为自然人的,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根据法院要求缴纳案件受理费,将银行出具的缴款书交回法院;5、接受案件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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