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三类汽修许可证备案条件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具备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5)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1: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