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农民补贴政策 |
释义 | 四川农民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 2、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 3、发放要求: (1)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3)引导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主动改善地力,鼓励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 4、发放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具体操作流程由县财政局、农业局另行通知。 农村补贴项目: 1、粮食补贴 粮食补贴包括玉米、大豆、高粱、小麦、水稻、青稞、土豆; 2、养殖补贴 养殖在水、点、疫苗以及良种都有相关补贴; 3、农村大学生创业补贴 对拥有农村户籍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 综上所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补贴对象转变为“谁种地,补贴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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