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联系人的贷款责任 |
释义 | 紧急联系人不承担贷款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债务人下落不明、破产、财产不足或保证人放弃权利。 法律分析 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拓展延伸 紧急联系人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 紧急联系人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是指在贷款过程中,贷款人所指定的紧急联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关的保护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紧急联系人在贷款责任方面具有一定的法律义务。他们有责任确保贷款人按时偿还贷款,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紧急联系人也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措施,如在贷款人违约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利益。为了保护紧急联系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例如要求贷款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联系人信息,并对不当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因此,紧急联系人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在贷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保障了贷款人的权益,也保护了紧急联系人的利益。 结语 紧急联系人在贷款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紧急联系人有责任确保贷款人按时偿还贷款,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他们也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措施,如在贷款人违约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利益。为了保护紧急联系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例如要求贷款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联系人信息,并对不当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因此,紧急联系人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在贷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保障了贷款人的权益,也保护了紧急联系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8194;#8194;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借款人一直不还借款,多久内起诉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如果在这七年内,借款人承诺延期归还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但是规定还款日期之后的三年内,借款人承诺延期归还的,被借款人也没有主张要回的,可能诉讼失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关于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的问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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