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分析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拓展延伸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责任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一是主观方面,即犯罪人的过失心理,即犯罪人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结果具有过失;二是客观方面,即实施行为,即通过故意破坏、破坏设备或其他手段,造成广播电视设施的损坏。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根据损坏的程度和影响,犯罪人可能面临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此外,犯罪人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修复设施等。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素和法律责任的规定,旨在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 结语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素明确,旨在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犯罪人对于损坏结果的过失心理和实施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因素。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面临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并需承担民事责任。此法规定旨在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