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应该如何认定? |
释义 |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分析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拓展延伸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指过失地破坏、损毁国家保护的广播电视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九十四条,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2.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的广播电视设施,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微波站、转播台、发射台、调制台、发射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广播电视传输线路等。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过失地破坏、损毁国家保护的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致使广播电视设施受到严重损害。 4.构成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能构成该罪。 综上所述,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客体方面和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能构成该罪。 结语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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