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登记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设立登记是股份有限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宣告成立的过程。 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性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主义: 1、设立要件主义:即认为设立登记是公司成立之要件,非经登记,公司不得设立。英国,德国等国采取这一主义。 2、对抗要件主义:即认为公司设立登记仅为公司成立后对抗第三人之要件,公司即使未登记也可成立。但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以主张其公司的设立。比利时、日本等国商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各国对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定程序都有不同的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办事条件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3、有稳定的场所; 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准予设立登记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设立登记指的是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确认其公司资格。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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