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早教一节课都没有上的,并且不退费的,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如何处理,如果是教育机构违约的,不退还学费的情况下,家长可以起诉教育机构。家长因故不再接受早教服务,早教机构不退回未发生的课时费的这种费用设置,就是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这种规定就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