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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地区九级工伤赔偿规定
释义
    该段内容描述了工伤赔偿的相关标准和流程。具体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停工留薪工资的计算方式以及住院伙食补助的金额等都有详细说明。此外,工伤认定的标准也有所列举。最后,工伤赔偿的流程包括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赔偿、劳动仲裁、法院审理、执行和申诉等环节。
    法律分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九的方式计算,该数值等于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乘以九。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十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六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4、医疗费,以实际为准;
    5、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6、住院伙食补助,每天50元。
    一、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停工留薪工资等各项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已经详细说明,而工伤认定标准则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有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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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