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支付标准全称为 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支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所设定的标准。即医院药品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将奖励给医院,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医院全额承担。此外,药品定价根据通用名即药品主要成分而定,不再依据名目繁多的商品名。医保支付标准是医保控费的手段之一,已经通过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或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照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