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放弃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且口头方式经放弃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也应被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若导致继承人无法履行法定义务。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在诉讼中口头放弃继承,应制作笔录并由其签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口头放弃继承权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因此,有证据证明继承人口头上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其放弃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继承权是一种可以放弃的权利。权利的放弃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本人放弃继承权的口头声明具有法律效力。文章47 51“意见的实现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意见”)有一个明确的解释放弃继承,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书面表达它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口头方式,经放弃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的,视为有效。 《关于办理遗产公证的说明(草案)》第八条的解释(以下简称“指令”)解释了继承人放弃遗产后悔莫及的问题:“如果公证员没有另外出具公证,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撤销放弃声明的公证处可以承认其悔过;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或者出具公证书的,建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有关民事纠纷作出裁决。第五十条也有类似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应当承认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放弃继承。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但如果通过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并经放弃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应当制作笔录,并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如果遗产分割后才表示放弃,则放弃的是所有权而非继承权。因此,有证据证明继承人口头上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其放弃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悔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撤销放弃声明或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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