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依法求偿权的特点包括哪些 |
释义 | 1、消费者的求偿权,实质上是一种民事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因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而依法取得的向经营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的求偿权除具有一般民事索赔权的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1)消费者的求偿权仅存在于消费领域。尽管消费者的求偿权本质上是一种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但它只发生于消费者与相关的经营者之间,亦即消费者只可对相关的经营者主张这一权利。离开了消费领域,消费者的求偿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没有任何意义。 (2)消费者的求偿权中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就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实际地位看消费者无疑处于弱者的位置,一方面,他们易受经营者的侵害而致使人身、财产权利受损,另一方面,由于求偿的艰难,使他们往往忍气吞声,放弃索赔。因此,从保护社会弱者的宗旨出发,我国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在增强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加重不法侵害者的法律责任。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现有的立法中仅见于消费者保护领域 2、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它是弥补消费者所受损害的必不可少的经济性权利。享有求偿权的主体除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外,还包括因为偶然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受到损害的其他人。 3、消费者求偿权的行使可通过“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的途径进行。 (1)自力救济:消费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发现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自接告知经营者,或通过各级消委,要求经营者给予补偿。 (2)公力救济: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向国家相关行政机关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的途径,获得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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