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有以下这些途径:1、注册商标人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2、商标局主动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3、通过商标异议案件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这个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4、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