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按照以下方式认定: 1.确认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档案中的一致; 2.审核参保人出生日期记录材料,若有涂改痕迹会存疑,需要查询当时审核存档材料; 3.针对不同弄身份的人,审核认定缴费年限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职工、固定工和合同工,主要审核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 干部审核报道证或派遣证等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 下乡知青,主要审核知青证、知青办审核表、花名册、回城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等; 军人,主要审核入伍表及专业审批资料等。 另外,对于特殊工种、因病退休、女干部转工人等特殊情况也还需要特殊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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