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人确认则有效,本人否定则无效。如果起诉状非本人签字和按手印,法院不会受理,对于别人签字和按手印的起诉状,法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会要求本人进行确认才会受理。如果法院在受理前不知情,而受理后经本人指证得知了这一情况,会要求本人撤诉,然后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再行起诉。即使本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名字可以由别人代签,但手印一定要本人来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