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从商朝起开始用刑罚手段管理火政。古时被人尊奉为“火神”的是祝融。我国宋朝已建立了望火楼,担负防火任务的机构名称是军巡铺。我国最早的救火工具水囊、水袋,出现在唐代 我国第一支近代消防队在上海第一救火车队,1866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