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 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容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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