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证人证言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但不同类型的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对于主观证人证言,律师需要注意证人的偏见和动机,进一步调查证人的背景和关系,以揭示证人的不可信性;对于客观证人证言,律师需要对证人的证言进行详细的交叉询问,以发现证人证言中的矛盾和不足之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人证言要真实,不得虚假陈述,不得隐瞒真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时,应当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得制造或者散布虚假证据,不得指使或者诱导当事人作伪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伪证罪,是指证人、鉴定人、翻译人、书记员,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或者作虚假证言、作伪证、指使作伪证的行为。” 总结:在刑事辩护中,律师需要认真分析不同类型的证人证言,针对证人证言中的矛盾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入的调查和交叉询问,以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权益。同时,律师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制造或散布虚假证据,不得指使或诱导当事人作伪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