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未付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
释义 | 定金未付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买卖合同成立。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约定以定金的交付作为买卖合同成立要件的,买卖合同自定金交付时成立。 一、订约定金有什么用? 订约定金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 2、约定内容明确; 3、当事人须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 订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缔约而交付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民法典规定交付定金就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交付定金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这只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定金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定金的法律概念如下: 1、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3、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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