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是否在打赢官司后再收取费用? |
释义 |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根据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方式包括先付费和后付费。律师收费主要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三种形式。律师服务收费应考虑工作时间、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风险和责任、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律师服务收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法律分析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也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是后付费。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支付律师费。律师收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常规收费,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包干收费,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结语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是后付费。常见的收费方式包括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应考虑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风险和责任承担以及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律师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应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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