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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独生子女怎么认定
释义
    在过去,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出现不少独生女户和双女户,这中现象对农村家庭来说,有些时候是比较艰难的,那么,我国农村独生女户和双女户是如何定义的呢?在下文中,律师将为您先后关系介绍相关政策。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定义
    独生子女的定义不区分户口。
    独生子女的定义是指该夫妇结婚后只生一个孩子。或者该夫妇结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只抱养(或者收养)一个孩子的,这个孩子也叫独生子女。
    第四十一条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30%以上份额;
    (四)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对于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丧偶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已由“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列入奖励扶助范围。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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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