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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呢
释义
    目前我国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有可撤销婚姻的疾病。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如何申请民政部门撤销结婚证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销婚姻;
    2、民政局初审后受理申请;
    3、审查是否可撤销;
    4、符合撤销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批准并发布撤销决定;
    5、将撤销决定送达双方,并公告撤销决定。
    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分裂能离婚吗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分裂症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怎样办理撤销婚姻
    符合法定撤销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没有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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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