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房产税征收标准 |
释义 | 房产税征收标准和税率根据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确定,具体减除幅度由地方政府决定。纳税时间根据房屋用途和交易情况有所不同。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征收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各城市征税时间不一致。 法律分析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和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税率为12%。具体的减除幅度和征收时间由地方政府规定,因此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如有关房产税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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