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见的可以开办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