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漳州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 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户口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二、漳州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三、漳州户口迁移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民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居住,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落户。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民在福州市辖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居住,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落户:……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民在厦门市居住的,应当符合厦门市迁移政策。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民在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居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居住地就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的,可以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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